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服務協議
歡迎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http://www.dianacorrado.com/提供的基于互聯網和移動網的相關服務(“網絡服務”)。本服務協議(“本協議”)適用于用戶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提供的所有網絡服務。用戶在注冊過程中勾選“同意”即表示用戶完全接受“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條款。
請用戶在訪問和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提供的網絡服務前仔細閱讀“本協議”,用戶訪問或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提供的網絡服務,將視為用戶同意并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的約束。用戶不能以未閱讀“本協議”或對“本協議”有任何誤解為由,主張“本協議”無效或要求撤銷“本協議”。
1.修改
(1)“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有權隨時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一旦“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修改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會在網站上提供最新版本(包括其生效日期)的鏈接。“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鼓勵用戶定期瀏覽“本協議”。
(2)如果用戶不接受對“本協議”所做的修改,用戶可立即停止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網絡服務。如果用戶在“本協議”條款修改后繼續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網絡服務,則視為用戶接受對“本協議”所做的修改。
2. 隱私權聲明及其他特殊條款
(1)依法保護用戶隱私是“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基本政策。包含如下內容:當用戶瀏覽“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網站時,“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向用戶收集哪些信息;“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將如何使用這些信息;“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會在何種情況下披露這些信息;以及用戶的選擇等。
(2)“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提供的某些特定服務可能還會適用其他特殊條款。“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會在用戶使用相關特定服務時向用戶提供或在相關頁面發布這些特殊條款,請用戶在使用相關特定服務前仔細閱讀。用戶使用相關特定服務的,將視為用戶同意并接受這些特殊條款的約束。例如,用戶通過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網站注冊帳號使用經銷商的服務時,經銷商的服務協議將會適用于用戶在經銷商的活動。如上述特殊條款與“本協議”的規定有任何沖突的,以特殊條款的規定為準。
3. 注冊和登錄控制
(1)用戶注冊時必須提供準確的注冊信息,注冊后如有變動應及時更新。用戶注冊成功后,“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將為該用戶設置一個帳號,用戶將可以設置相應的密碼,并對在其賬戶和密碼下發生的所有活動承擔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該活動與用戶無關。用戶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或授權他人使用自己的“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賬戶,也不應用他人賬戶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進行注冊和購買商品。
建議用戶(1) 本人的密碼或賬號遭到未獲授權的使用,或者發生其它任何安全問題時,將立即通知“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2)每次上網完畢都會把本人的賬號關閉,使其處于“退出”狀態。
(2)“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網站內的任何帳號均為“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財產,用戶完成注冊后,僅取得相關帳號的使用權,用戶僅可為個人及非商業的目的使用該帳號,不得將帳號轉讓、出租、贈與給任何第三方或繼承。
4. 知識產權及許可
(1)“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提供的網絡服務中包含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本、圖片、音頻及視頻等)以及為提供服務而使用的任何軟件等均受知識產權和其他相關法律保護。用戶僅可以為個人和非商業目的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網絡服務。除出于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服務的目的外,未經“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事先書面同意,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復制、轉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提供的網絡服務中包含的任何信息。
(2)如果用戶希望復制、轉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網站的任何內容或作品的,請與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聯系:zcqzyjs@126.com 。
(3)“本協議”未授權用戶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任何商標、服務標識和域名。
5. 法律投訴
(1)“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尊重用戶的知識產權。
(2) 如果用戶認為“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網站的任何內容或作品侵犯用戶的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合法權利的,請用戶通過以下聯系方式提出投訴并提供相關證據(包括用戶的身份證明和用戶對爭議內容有合法所有權或授權的證明等),“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會盡快采取相應措施。“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聯系方式如下:zcqzyjs@126.com 。
6. 用戶上載信息
(1)“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部分服務會允許用戶上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本、圖片、音頻及視頻等)到“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網站。當用戶上載這些信息時,用戶同時不可撤銷的授權“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永久免費使用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編輯、出版、翻譯、傳播、表演、展示以及創作衍生內容等。比如,“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可能將用戶發表于本網站的內容授權給簽訂正式合作協議的合作伙伴轉載,并注明用戶昵稱和來源于“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用戶保證對其上載的信息擁有合法的所有權或授權,并有權授予“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永久免費使用這些信息。“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尊重用戶對上載信息的所有權。
(2)用戶上載的信息不得帶有誹謗性,也不得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除非“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另行承諾或法律法規另有要求,“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沒有義務監控用戶上載信息,也不對用戶上載信息引起的任何名譽或財產損失負責。
(3)如應政府部門的要求或“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發現用戶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時,“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有權向政府部門或權利人披露用戶的全部登記信息及對“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網站的使用情況。
7. 第三方內容及廣告
(1)“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網站有時會提供第三方內容或通往第三方網站的鏈接。“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并不審閱、評估或同意這些第三方內容或者鏈接。用戶應對上述第三方內容或者鏈接自行加以判斷,并承擔因使用而引起的所有風險。“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不對這些第三方的內容或者鏈接做出任何保證或承擔任何責任。
(2) 當用戶訪問 “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或給 “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發送電子郵件時,用戶同意用電子方式與 “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進行聯系,并同意以電子方式接受 “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信息。用戶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通過郵件和短信的形式,對 “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網站注冊、購物用戶發送訂單信息、促銷活動等信息。
8. 合法使用
(1)“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網絡服務是經過特定設計以特定版式和風格向用戶提供相關內容。未經“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同意,請不要通過其他渠道和門戶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內容和服務。用戶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網絡服務,必須遵守所有與服務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不得通過“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網絡服務實施或幫助別人實施如下行為:
(a)違反法律法規或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的行為;
(b)侵犯“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合法利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發布未經“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許可的商業廣告或信息公告;
(c)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任何合法權益;
(d)任何可能對“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互聯網或移動網服務正常運轉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
(e)上載、發送或以其他方式傳播包含病毒或其他危害計算機軟、硬件設備正常工作的程序或資料;
(f)上載、發送或以其他方式傳播任何誹謗性的、虛假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淫穢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資料。
(2)“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有權對用戶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網絡服務的情況進行實時審查和監督。如發現用戶涉嫌在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網絡服務時違反任何上述規定的,“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有權對用戶采取刪除其信息、禁止用戶發言、限制用戶訂購、注銷用戶賬戶等限制性措施。
9. 網站使用和帳號刪除
(1)如果“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單方面認定用戶違反“本協議”或者違反適用的法律法規,“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有權暫停用戶的賬號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不對用戶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如果用戶不同意本服務協議,用戶應該立即停止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的網絡服務。
(2)用戶理解,其為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提供的網絡服務而使用的任何設備(如電腦、手機)以及支付的任何費用(如稅費、上網費、手機費)等,均由用戶自行承擔。
10. 違約賠償
如因用戶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或任何對第三方的承諾,而給“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損失,用戶同意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并確保“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不會因此遭受任何損失。
11. 免責聲明;責任限制
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及用戶同意并特此確認:
用戶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對用戶不承擔任何責任,不對網絡服務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聲明或擔保。
12. 使用法律;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 其他
(1) “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可能通過網頁公告、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戶相關事項,比如“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服務的改變,“本協議”的修改或隱私權聲明的修改等,請及時更新您的聯系方式(尤其是電子郵件)。
(2)“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發出的任何通知及各類規則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并視為于發送或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網站公布之日已送達收件人并生效。如用戶在通知及各類規則發送或公布后繼續使用“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服務的,視為用戶同意該通知或規則的內容。如用戶因任何原因沒有閱讀相關通知或規則的,“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后果。
(3)“本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及其他有關事宜的完整協議,取代“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與用戶之前就上述事項達成的其他協議。
(4)“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效的,“本協議”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
(5)“淄博市周村區勞動就業保障服務中心”未行使“本協議”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前述權利之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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